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政办发〔2010〕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会、市有关机关:
《贺州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实施方案》已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
2010年7月19日
贺州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实施方式
为有效预防控制手足口病,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别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依据科学、依法防治工作原则,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理手足口病疫情,将疫情控制在最小限度,大大降低发病率,加强抢救工作努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危重病人的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二、组织机构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全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
组长:刘雪萍副市长
副组长:杨远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曾宪彪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徐有秀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柳雪英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兴燊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冯亮市商务局副局长
余家勤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惠珍市广电局副局长
覃伟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员
罗政市应急处置副主任
李重建贺州日报社副总经理、副总编辑
领导班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余家勤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全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的日常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预防控制手足口病,制定全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方案。
(二)明确职责,共同防卫共同控制
卫生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做好临床急救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急救能力和水平特别是提高危重病人识别能力和急救能力,减少死亡病例,积极做好医疗急救药品储备和设备建设,重点做好临床急救所需丙种球蛋白和抗病毒药品储备,争取上级支持,解决小儿呼吸机不足的问题。
教育部门:卫生部密切配合大门,组织落实保育机构、小学手足口病各项预防控制措施,防止手足口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以少年儿童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为预防控制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认真执行晨检制度、缺勤病因跟踪登记制度、玩具餐具消毒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让当地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学校宣传活动,培养学生、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教室、宿舍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干净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财政部门:负责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所需设备、器材、药品等物资经费的安排,保障各项预防控制工作顺利开展。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查处,重点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加强临床急救药品质量监管,协助与急救药品货源联系。
宣传部门:组织新闻机构积极对手足口病预防控制进行舆论引导,加强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报道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等。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负责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相关工作。
卫生、教育、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宣传等部门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联防联合控制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实行信息互联、资源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多管齐下、要形成全面防控的有力局面。
三、技术措施
(一)严格疫情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各县(区、管理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的有关规定,做好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工作,密切跟踪、监测和分析手足口病发病原因态势,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保育机构和各小学应当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保育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疫情监测和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
各级卫生部门对手足口病疫情继续实行日报制度,随时掌握手足口病疫情发生情况,发现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量明显增加,病例呈集中性分布,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较多的,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要深入分析疫情的流行特征,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各县(区、管区)要按照“重症、死亡病例必须结合常规监测”的原则,认真做好手足口病例的抽样检查及实验室病原学检查。
(二)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知识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墙报、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多方位、大范围地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特别是向5岁以下儿童家庭的父母传递健康知识,向广大老百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个人卫生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督促有效遏制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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